2011年頒布的《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技術規程》(CJJ/T163-2011)適用于在5000人一下村莊以及分散農戶新建、擴建和改建的生活污水(包括居民廁所、盥洗、和廚房排水等)處理設施的設計,施工和驗收。近日,相關部門發布《農村生活污水處理工程技術標準》將于2019年12月1日開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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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標準主要是根據近年來我國的農村污水治理的工作經驗和借鑒美國、德國、澳大利亞、日本和印尼等國外農村污水處理的經驗,經過對適宜技術和處理方案的刷選,對具體的技術參數進行優化,制定出適合我國農村污水特征的執行標準。
《農村生活污水處理工程技術標準》的主要亮點包括:
1、確定農村污水的處理方法。結合當前農村需求和技術成熟度,結合“水十"的要求,該縣是該單位。“標準"建議以縣級行政區域為單位實行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運行和統一管理。此外,還借鑒國內外農村污水處理集中分散處理的經驗,提出了生活污水處理,鄉村污水集中處理,城市污水處理等城市污水管網的處理方法。在對農村生活污水處理建設,運行,維護和管理進行綜合經濟比較分析的基礎上,應根據當地情況選擇合適的處理方法和技術流程。
2、設計水量和水質。不同地區農村生活習慣、生活水平、氣候條件、水源、水資源結構的差異,導致農村污水排放和水質差異較大,難以給出具體的設計值。標準所列的數據范圍僅在沒有基本數據的情況下供當地參考。實地調查應是確定農村污水排放和水質的首要選擇。
3、強調農村污水收集管網的重要作用。目前,農村污水處理強調技術和收集系統相對缺乏。過去,大多數參考城市排水網絡設計,造成大量投資浪費。在“標準"中,對此提出了一些要求,并建議根據位移和坡度確定管道直徑和流量,并制定管道和檢查井的管理規定。
4、農村污水處理技術參數優化。本標準對具體工藝參數進行了優化,以適應我國農村污水的特點。優化的主要依據包括總結國內工程近幾年的經驗,借鑒國外經驗,針對廁所改造提出對廁所污水處理和資源利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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